為落實教育評價體系改革,切實圍繞國家區域重大發展戰略和現實需要,以學術創新服務社會經濟發展,以標志性科研成果激發和釋放科研潛能,以科研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推動我校“雙一流”建設,全力打造具有社會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的卓越大學,形成哲學社會科學的新高地,我校組織開展首屆“十大優秀社科學術成果”征集活動。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精神,激勵推動我校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進一步提升研究水平,打造精品成果,推進社科強省建設,為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為高質量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提供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參評范圍與條件
1. 申報參評的成果應該是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領域,以及交叉學科的成果建設和創新的成果,且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對我國及省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意義和作用。
2. 浙江工商大學“十大優秀社科學術成果”應是以我校為主完成的研究成果:應用性研究成果、學術論文和著作的第一作者單位均應為浙江工商大學,若學術論文有通訊作者,第一作者單位和通訊作者單位均應為浙江工商大學。參評的成果應遵守學術倫理要求,且不含涉密內容。
3. 考慮到疫情影響,浙江工商大學2021年“十大優秀社科學術成果”的成果時間為: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發表或完成的學術成果(教材類成果除外)。
4. 申報參評的成果必須是規定期限內,在國內外正式出版(含內部發行)、發表的研究成果(包括學術專著、論文、研究報告等),以及未公開發表和出版但得到省部級及以上主要負責人肯定性批示(采納),或在省級以上黨委和政府部門主辦的有關內部刊物上發表的研究成果。
已獲得教育部及省部級成果獎的成果不再重復參評。
三、 評選程序
1.自薦推薦。分為個人自薦和學院推薦。申報人對照評選條件,填寫申報表,每人只能申報1項成果。經由學院審核匯總材料,報送社會科學部。
2.同行評審。匯總的推薦成果經社會科學部形式審查后,由社會科學部組織評審評分。分為同行評審及校學術委員會評審兩個環節。
3.評分辦法。同行評審、校學術委員會評審的權重分別為0.4和0.6。加權處理后總分位居前10位的成果,將被確定為浙江工商大學年度“十大優秀社科學術成果”;剩余候選成果的前20%將列入浙江工商大學年度“十大優秀社科學術成果”提名成果。
4.網絡展示。利用學校門戶網站與“商大社科”微信公眾號對入選的年度“十大優秀社科學術成果”及提名成果進行展示。
四、 其他事宜
1.提交材料:《浙江工商大學“十大優秀社科學術成果”申報表》(附件一)及相關佐證材料。一式一份以及電子版(包括推薦意見掃描件)。電子版及相關附件材料發送至jingjing_chen@zjgsu.edu.cn
2.截止時間:2021年12月31日
3.聯系人:陳晶晶(0571-28875372/683721)
社會科學部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學“十大優秀社科學術成果”申報表.docx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學“十大優秀社科學術成果”評選辦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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